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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裡有些沮喪,氣急敗壞過後,現在只剩百般無奈。

在我大力反對後,電話找不到她,msn裡看不到她。我想,應該會有好一陣子沒她的消息吧!雖然說對我而言,她向來是沒消息就是好消息。

其實,我相信她不會不懂養一個小孩要花費多大心力,因為她本身是二個小孩的媽媽,還一度當過單親媽媽,獨自扶養小兒子。體驗過小孩子發高燒,無法上幼稚園、沒人可以協助照顧、偏偏又遇上全公司職員必須出席的會議。蠟燭兩頭燒到焦頭爛額的窘境,她不是沒遇過。那時還跟我訴苦說後悔,如果沒有小孩,她可以多自由加多自由。

後來,她把小兒子送回前夫處。(我想應該也是有其他原因,才把小孩送回去。)


只是沒想到,才隔半年吧!她居然說要再生一個,而且這次不踏入婚姻,永遠都不再結婚。(小姐~世事無絕對啊!)只要小孩,不要老公。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受到什麼刺激,還是怎麼了。即使勸她,如果那麼想要小孩,那可以再把小兒子帶回身邊,畢竟監護權是在她身上。然而就像喵pat說的,我的朋友是被豬油蒙心了。我的建議每提一個,就被駁回一個。弄到最後,變成我一點都不愛小孩,只愛自己。

擅自決定小孩不必有父親,原來就叫做愛小孩。如果是這樣,那我的確太不愛小孩了。孩子生下來,只出錢不出心力,不花時間陪他成長,原來這就叫做愛小孩。如果真是這樣,那我真的太不愛小孩了。


照她的論調,我想,我永遠不會愛小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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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寶貝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