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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太喜歡處理小孩之間的爭執。

 

往往都是羅生門,誰是誰非很難釐清,因為通常是兩造皆有錯。

 

開端總是一些芝麻綠豆鼻屎大的小事,某人不小心踩到書包、撞到餐袋、走路過去把一枝筆/一張紙「ㄎㄟˊ」到地上、無意識的笑了一下,這些在另一方的眼中全變成故意、惡意、不懷好意的挑釁。於是先是你一言我一語,接著你的手揮一下,我的腳踢一下,很快的上演全武行。

 

當老師排解糾紛時,還要爭辯:

「是他對我怎樣怎樣的!」

「他踢我三下,我才打回去一下!」

「他以前都怎樣怎樣,我都沒有對他怎樣怎樣!」

 

 

 

星期一就先來個脫褲子事件,很典型的玩到生氣那種。本來只是好玩似的拉扯,玩到有人翻臉了,然後動手。接著就像我前面講的,貓老師介入糾紛,苦口婆心勸導:這種行為不好,嚴重點可以說成是性騷擾。就有人非得一直爭辯:

「他脫我3次,我才脫他1次。」

 

貓老師:

 

啊不然咧?叫他還你2次嗎?!!

 

 

今天更扯,打掃時間,兩個學生從後走廊一路拉扯到前走廊。本來以為他們是在爭奪掃地用具,才正要開口制止,兩人就打起來了。一個人高高舉起掃把痛擊對方,另一個人迅速奪下旁邊無辜捲入第三者手上的掃具還擊。像武俠小說一般,兩人一來一往,彷彿對方是殺父仇人一般的殺紅了眼。

 

喵的咧~以為自己在耍少林棍法還是丐幫打狗棒?喵老師大驚之餘,趕忙大步一跨,出手劈下兇器。

 

觸學生這麼久,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種打架法,之前很少有人會拿兇器的,多半都是拳腳相向的肉搏戰。其他小朋友告訴我,那兩人平常就常常起爭執,心結很深(從三年級到現在六年級,果然積怨已久)

 

老實說,如果可以,我還挺想痛揍兩人一頓的。不過這種方法除了發洩老師心中的怒氣之外,無法解決其他。趁著開教師晨會,讓兩人先回座位上冷靜,不准離開座位,不准開口講話,其他學生監視他們。我也去開會冷靜一下自己。

 

請教其他老師的處理方式,整頓自己的心情回到教室。不帶任何批判,讓兩人各自陳述事情的來龍去脈。果然是無法解決的羅生門,這兩人平常就互相看不順眼,這次也不認為是自己先挑起事端,千錯萬錯都是自己對,對方錯。原導師的處理方式是隔開兩人,禁止兩人靠近、交談。這次我也不打算處罰誰,要他們互相向對方認錯,根本不甘不願嘛!道歉如果不是真心的,一點意義都沒有。

 

我讓他們兩人自己去想解決方式,如果不能自己解決,他們原導師加我一個代課老師也不能解決這由來已久的恩怨,那就乾脆送到學務處處理。這兩個小孩一聽到要送學務處,原本桀驁不馴的臉上閃過一絲驚慌。(奇怪咧~訓育組長也不是很兇,怎麼學生就比較買他的帳?)

 

一分鐘後,兩人都說以後要避開對方,不理會對方。(這不就是原導師規定的方法嗎?嘖~這兩個要是有遵守,今天就不會有這場爭吵)不過我也就順水推舟,裝模作樣的告誡這兩人:

 

今天這個解決方法是他們兩人自己想出來,也彼此同意的。自己說出來的話請自己做到,下次再起糾紛,不論誰是誰非、誰先誰後,老師不再介入,直接送學務處處理。

 

就在喵老師大手一揮:「有事上奏,沒事退堂!喵嗚~」之後沒多久,這班又惹出其他事端。

 

雪特!!藤條咧?藤條給我拿來!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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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寶貝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